事业为天 使命为魂——纪念王广仁主任逝世六周年


发布时间: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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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王广仁主任,我对他的钦佩源自于“责任”二字。于我而言,做律师,我恪守正义,为当事人尽职尽责;过生活,我随性自然,不存忧扰怡然自乐。但王广仁主任不同,他的责任贯穿生命,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始终保持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律师事业作为生命的追求,用责任践行律师使命。

  王广仁主任的责任体现在他的仁心。或许名字真有代表人品性的作用,王广仁主任的仁心体现在“广泛”和“广招”上。他对公益的态度是执着的,每每有需要捐资捐物,他总是第一个带头捐赠,并以各种途径号召我们献爱心。他会对家境贫寒的当事人施以援手,会对身患重疾的当事人减免律师费,会在得知律师或其家属患病后,自掏腰包亲自前往慰问探望。

  王广仁主任的责任体现在他的敬业。律师不是一个搬用法律的职业,他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常有人说踏入律师的行业,代表一辈子的学习,因为法律在不断改进完善。这句话是没错的,但在王广仁主任这里,这句话是不够完整的。律师,在不断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涉猎案件的知识,走专业化的律师更是如此。大易造纸厂的案件,让王广仁主任对造纸工艺有了深入的了解;三竹置业的案件,因涉及药理知识,王广仁主任专门研究学习了三本有关药理病理的专业书籍。跟王广仁主任共事研究过案件的同事都清楚,他的敬业精神是真的富有感染力,让律师全身心地投入在案件梳理钻研中,彼时时间被遗忘,精神无与伦比地集中。而若非如此敬业,王广仁主任的眼睛或许也不会和身体抗议。

  他的敬业是刻进骨子里的,王辉(王广仁主任的儿子)曾讲过一个儿时的经历。那时王主任骑车带着王辉,这时在路上两人遇到路人在争吵,我们或许只会回头一顾,或许停车看个热闹,但王广仁主任不一样,他停下车,去了解事情的原委,无论对方是如何理解律师的,他都骄傲地展示律师身份,把律师视为一种社会赋予的责任,在法庭上下都要做那个调停的人,而不是单纯把律师当做谋生手段。

  王广仁主任的责任体现在辛苦。王广仁主任是一个骄傲的人,他为自己是一名人民律师而骄傲,为自己拥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仁而骄傲,为自己可以应得当事人信任而骄傲。因此他追求完美,要求凡事尽善尽美。王广仁主任曾说过,做律师要“有眼”,而有心才有眼。他总是最早到律所的人,总是对细节执着,他始终在亲力亲为,把事无巨细的考虑变成习惯,反复琢磨可行性和预期成果,或许这就是他能成为一种精神的原因,他对众成清泰有心,这才看得到律所的问题,才会急切迫切地想去改善。

  仁心、敬业、辛苦。这是贯穿王广仁主任一生的词汇,我希望众成清泰的每一位律师,无论现在或将来,都能铭记广仁精神,并向王广仁主任学习,怀存仁义之心,对律师职业保持敬业精神,但不要执着于辛苦。

  最后,无比怀念王广仁主任,我三十余年的工作伙伴,生活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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