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慈善捐款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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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美德,广泛汇聚慈善力量,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山东省民政厅、省委金融工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省慈善总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山东省2024年度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根据济南市《2024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律师工作实际,经协会研究,我市律师行业倡导捐款标准参考数额为:市律师协会会长班子成员和监事长班子成员400元,理事和律师事务所主任300元,其他律师等人员100元。“慈心一日捐”活动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助力乡村振兴和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助残等慈善项目。
税收减免政策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扶危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慈善捐款活动,帮助困难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是律师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号召律师踊跃捐款奉献爱心。并请于2024年11月20日之前将捐款汇缴至济南市律师协会账户并备注所名+慈心一日捐。捐款遵循自愿原则,并将捐款明细发至律协财务邮箱jnlxcwb@126.com 济南市律师协会作为慈善工作站将捐款收齐后全部交至济南市慈善总会,由济南市慈善总会开具电子捐款票据发送给捐款的各个律所,并每年公示款项用途。
账户名称:济南市律师协会
账号:8661 1703 1014 2100 2733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浆水泉支行
联系人:叶丽娅 孙晓雯
电 话:81799078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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