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专题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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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由第九届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专题培训活动在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会议由民事委副主任马春霞主持。

  

 

  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济南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潘志玉作为主讲嘉宾,系统阐述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的制定背景和指导思想,并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法律条文对司法解释主要内容进行了逐条解析。

  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交通进行时栏目特邀调解员倪雪华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选择与适用,结合其自身经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专题分享。

  参会人员围绕侵权责任编及其司法解释的法条规定在具体案件中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何泽锋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他呼吁本市律师要紧跟法律更新的步伐,深入探讨和分析法律变革对实务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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