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律协〔2025〕处字第14号
发布时间: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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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友德,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710479839。
被调查人桂友德律师接受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指派代理投诉人案件后,直至2025年1月23日投诉人与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解除该案代理合同期间,一直未完成立案、保全等法律服务内容,并且在代理过程中存在怠于回复投诉人、虚构代理案件进展情况、虚假陈述等代理不尽责行为,甚至采取伪造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及相关财政票据的方式欺骗投诉人。在调查过程中桂友德律师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八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济南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桂友德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
依照《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规则》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本会特此公布,公布期限: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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