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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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济南市律师协会与朝阳区律师协会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会长潘杰代表济南市律师协会签约。


济南市律师协会与朝阳区律师协会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加强党建工作交流”“合作开展公益活动”“共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律师违规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及时介入、联合调查”“开展律师培训和执业协助”“秘书处工作人员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这一战略合作关系的达成,标志着两地律师业进入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的新阶段。

近年来,济南市律师协会围绕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对外交流合作,此前已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拉萨市律师协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1>2”的聚变效应日益凸显。
与此同时,济南市律师协会高度关注中小律师事务所、区县律师事务所发展。签约期间,特别委派济南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和会员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山东信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明星,会员执业权利维护与保障工作委员会主任、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国慧作为代表,共同参加第三届朝阳律师论坛暨深化国际法商融合发展大会,展现了济南市律师协会“内部托举、外部借力”新服务思路,彰显了济南市律师协会以务实举措推动中小律师事务所、区县律师事务所健康长效发展的坚定决心,必将为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济南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王宪占全程陪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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