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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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中心、服务大局

为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月17日,全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0] 30号和省办发[2011] 14号文件精神,根据《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审议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进一步完善深化“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努力为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局长毛华铭、副局长李良坤、巡视员栗端常、政治部主任周瑛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产生了由61名执业律师组成的第六届理事会、9名执业律师组成的监事会。理事会会议选举霍建平担任会长,监事会会议选举王民生担任监事长。

  刘杰书记指出,近年来全市律师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律师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律师队伍日益发展壮大。全市广大律师秉持良好职业道德,积极运用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在参与人民调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平安济南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我市律师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好队伍。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律师工作是满意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也给予了很高评价。

  刘杰书记强调,律师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牢牢把握政治定位,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律师的政治定位,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广大律师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根据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找准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深入研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科技进步和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质量,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省会和谐稳定。广大律师要把是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验自身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更多地采用调解手段平抑、缓释社会矛盾。要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认真贯彻落实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请示汇报、集体研究制度,在执业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研究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问题,大力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律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在事关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发展规划、队伍建设、权益保障、政策扶持等重要问题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律师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维护好律师合法权益。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律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和律师队伍思想现状,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良坤对全市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公律科长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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