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被评为济南市志愿服务优秀项目
发布时间:
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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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济南市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决定》,我市律师“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被评为济南市志愿服务优秀项目,禚琳律师被评为济南市优秀志愿者。
“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为全国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派驻1名律师和1名大学毕业生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公益活动。自2009年7月以来,济南市律师协会已连续三年开展了此项活动,已先后派出5名律师到云南、贵州、青海等地从事为期一年的义务法律服务。其中,2010年7月-2011年7月,指派王琳琳、郑凌分别到贵州六枝特区、云南屏边从事义务法律服务,2011年7月至今,指派周家魁、禚琳到青海刚察等地从事义务法律服务。2011年,我市文楷律师事务所、中强律师事务所参加了中央统战部组织的“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与西部无律师县结对提供法律服务。派驻律师在当地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当地民众法律意识。二是认真办理法律服务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推动依法行政。济南市律师协会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为律师安心援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服务期间,4名律师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75件,开展法律咨询240场次,开展法律讲座40场次,受众达5万多人。服务律师以精湛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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