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郑雯等同志 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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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律协〔2015〕1号
按照济律协通[2014]7号《济南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规定,市律协秘书处设立了综合部、会员部和宣传培训部等三个部门,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郑雯同志任综合部主任,任媛媛同志任会员部主任,徐芹同志任宣传培训部主任。
郑雯同志兼任秘书长助理,关汉同志兼任秘书处联络员。
另:孙晓雯、刘乃东同志为综合部成员;李晴、关汉同志为会员部成员;宋卉、徐冠宇同志为宣传培训部成员。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律师工作 任职 决定
济南市律师协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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