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郑雯等同志 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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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律协〔2015〕1号

  按照济律协通[2014]7号《济南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规定,市律协秘书处设立了综合部、会员部和宣传培训部等三个部门,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郑雯同志任综合部主任,任媛媛同志任会员部主任,徐芹同志任宣传培训部主任。

  郑雯同志兼任秘书长助理,关汉同志兼任秘书处联络员。

  另:孙晓雯、刘乃东同志为综合部成员;李晴、关汉同志为会员部成员;宋卉、徐冠宇同志为宣传培训部成员。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律师工作 任职 决定             

  济南市律师协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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