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2015年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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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民生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根据司法部律公司、全国律协等部门《关于印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1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志愿律师人数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应招募律师志愿者21人。经研究,在律师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我市至少推荐3名候选人
二、律师志愿者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责任心强,工作敬业,善于沟通;
4、无酗酒、嗜毒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律师志愿者待遇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300元。
3、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4、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政策待遇。
四、认真组织推荐
各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律师积极报名。同时按照规定条件认真审核,确保选拔优秀律师参加该项活动,充分体现济南律师的素质和形象。请于4月19日之前,将推荐侯选人名单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孙晓雯 联系电话:0531-87028630
传真:0531-87028600 电子邮箱:jnlxcwb@126.com
附件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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