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王广仁、耿国玉律师应邀参加中国律师行业创新论坛


发布时间:

20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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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7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律师杂志社、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中国律师行业创新论坛”在北京国际饭店和大成国际中心举行。500余名来自法学界、司法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及律师就律师行业创新发展等问题展开交流。我市王广仁、耿国玉律师应邀参加了论坛。

  据统计,我国目前执业律师人数已经达到17.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达1.58万多家,相比2000年分别增长66%和105%,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律师行业整体上还存在相当差距。随着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逐步开放,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能够处理国际法律业务的律师人才还很缺乏;在法律服务领域方面,服务项目过少,律所管理滞后于形势发展,也是近几年律师行业发展暴露出来的问题。

  面对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论坛针对律师行业发展、中国律师职业定位、律师事务所管理创新、律师自身发展等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前会长任继圣、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史建三、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家力、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亚美等十余位学者和律师在会上作了专题演讲。

  同时,该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立法成果显著

  《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作为济南市人大2010年唯一的一项新立地方法规备受广泛瞩目。该所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全程参与《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立法工作,受到市人大和市妇联领导的高度肯定。

  2009年初,该所接受济南市人大委托起草《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后,立即成立了由王广仁主任、李志艳、武国良律师组成的起草小组,全力以赴参与立法的各项工作。

  首先制订了《起草工作实施方案》、搜集与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集结成册、撰写妇女权益保障调查问卷、起草了《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第一稿。起草律师全程参与市妇联和市人大主持召开的近30场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并与市人大、市妇联一起奔赴广州、深圳,学习外地在妇女权益保障立法方面的经验。经过广泛座谈、调研,起草小组先后对《规定》进行了30余次的修改、补充、完善。该《规定》即将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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