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债的中国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
20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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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的中国法律顾问,为人民币国际化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次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是大型中资背景企业拓宽海外债务融资渠道的创举,同时标志着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迈向新里程。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是首家在香港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的大型中资背景非金融企业,是香港首家红筹公司发行人民币企业债券,发行的27亿元债券是今年7月开放非金融机构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最大的单笔企业债券,机构投资者对本次发债反应非常热烈,认购金额达到68亿元人民币,为发行额的2.5倍。
这是该所运用专业化团队从事高端法律业务后又一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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