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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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济南市律师协会按照全国律师协会和山东省律师协会的要求,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教育管理,并探索实行实习期满面试考核机制,强化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指导责任,有力地提高了实习人员的实习质量。截至目前,共组织面试考核13次,参加考核人员334人,考核合格人员260人,合格率为77.8%。
一是研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了《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和《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明确了实习人员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面试考核及相关要求,确保实习人员管理有章可循。配套制定了《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标准》、《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评分表》。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了《关于执行〈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问题的说明》,对考核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细化说明,使面试考核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面试考官库。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升面试考核质量,协会建立了面试考官库,由24位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资深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组成。每次面试考核中,综合考虑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性别因素来确定考官。考官本着对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的高度责任感,尽职尽责、认真履职,为顺利开展面试考核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专题培训。针对实习人员对面试考核规则不了解、不熟悉甚至不认可的现状,协会及时召开会议,对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和行政主管进行培训,统一了他们的思想认识,使他们意识到开展实习面试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面试考核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增强做好面试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考核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及时召开考官培训会议,使大家统一了面试考核的具体标准和延期考核的掌握尺度,推动面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四是严格考核制度。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协会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实行考官回避制度,考官不能面试考核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实习人员。实行抽签制度,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和考官的考场场次(当面试人员较多时同时开展多场面试)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实行公示制度,对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在济南律师网上进行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协会完善了申请、受理、确定考官、考核等一整套程序,并对面试考核进行全程录音,最大限度地保证考核结果。
五是严格开展考核工作。考官严格执行面试程序和评分标准,注重考核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素养、实务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全面考察其综合素质。发现其实习过程中以执业律师身份出庭、私自收案收费、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纪情形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延期考核。对于考核未通过的人员,考官既指出存在的问题,又告知今后努力的方向,以便于改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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