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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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3日上午,济南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在济南市律协的会议室组织进行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研讨会。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长鹏主持此次会议,副主任委员韩洪钢、高光辉及其他业委会委员共二十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周长鹏主任主持就条例与实践结合可能遇到的“整体征收小区时,对小区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绿地等如何补偿”“对违反规定进行断水、断电、断路、停气情况,当事人如何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等五个法律问题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研讨。副主任委员高光辉律师又提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何定性、怎样评估、有何作用”的问题。此次研讨会,大家紧密结合新出台的条例及工作实践,就如何更好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终就部分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也为以后相关问题的研究讨论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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