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调研我市律师工作
发布时间:
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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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律师管理处处长关永年,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调研我市律师工作。市司法局局长谢圣仁、副局长周瑛,市律师协会会长霍建平陪同调研。
齐延安一行实地查看了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听取了两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两家律师事务所在业务开展、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青年律师培养等方面的做法。齐厅长对两家律师事务所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发挥好山东律师学院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和律师执业精神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增强广大律师对党的政治认同,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培育中国律师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重视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增加预算,制定培训计划,提高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二是发扬牺牲奉献精神。律师要发扬“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执业精神,不能一味地挣钱,要把执业过程当作服务社会、服务当事人的过程,让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律师的作用和温暖。三是积极办理法律援助。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资深律师每年办理2-3件法律援助案件,在全行业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谢局长对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长期以来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对律师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律师事业的发展既需要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这样的“航空母舰”,也需要一些专业化、品牌化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关键是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形成特色,适应不同层次的社会法律服务需求。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发挥好管理职责,根据各所的实际,引导走上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努力在全行业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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