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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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律师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于2016年1月19日结束,陈凤刚等46名同志已通过评审。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6年1月21日至2月2日(含节假日),对提出异议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济南市律师协会。(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电话)
地 址:刘长山路24号205办公室
联 系 人:关汉
联系电话:0531-87028600
附: 201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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