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9
浏览量:
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通知本所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及培训。
联系人:徐芹
联系电话:87028607
省律协定于2016年3月在济南举办全省2015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在山东律师网预报名、经各市律协复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3月14日上午8:30—12:00报到。
报到地点:山东律师学院报告厅一楼(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内)。
培训时间:培训上课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14日下午开始上课,19日上午集中考试。
授课地点:山东律师学院报告厅(只在上课时间开放)。
注:院内不提供停车位
三、培训内容及考试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律师职业价值观、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律师礼仪与执业形象、法律文书写作、法律顾问业务基本技能、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非诉业务基本技能、民事模拟法庭。
集中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日常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合格者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需补考。
四、培训要求
(一)参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第三版)用于培训学习(实习律师指定学习教材,可通过当地律协或本地书店购买)。
(二)请参训人员提前准备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证丢失的由当地律协开具实习证明)和身份证,凭公示座号办理签到、领座号、缴纳培训费、领取培训课程表和学习材料。考试时凭两证参加,证件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学员每人交培训费180元,用于师资、场地租赁、考试费用等。
学习期间不统一安排食宿,学员食宿费用自理。可凭培训发票享受学员价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东苑宾馆两处按序办理住宿,自行购买餐卡在学院食堂就餐。(住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宿舍70元/天/人,无WIFI,就餐五天共计300元;由学员与所在宾馆结算)。
(四)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要珍惜集中培训的学习机会,服从教学管理,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的良好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
学员需确保本人健康状况能完成日常学习,培训期间因个人健康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自负。
附件:济南市律师协会参训人员名单及座号表
相关下载
-
文件大小: 17.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