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法院院长李元宏一行到市律师协会座谈


发布时间: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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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上午,槐荫区法院院长李元宏,副院长程向荣、刘莹莹、杨克军,执行局局长刘善超等一行5人到市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进行工作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会长耿国玉,副会长潘杰、王海波、王德勇、戚保华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耿国玉会长向李元宏院长一行介绍了济南市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济南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的职能作用。律师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法院与律师常态化沟通机制以及法院环节律师权利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发言交流。

 

 

  李元宏院长认真听取每位代表发言,和大家展开深入交流。他表示,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要历史使命。近年来法院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我市律师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认识到律师在推动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下一步,要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加强法官与律师业务交流和培训,不断完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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