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国杰律师”商标注册申请
发布时间:
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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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通知,正式受理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的“国杰律师”及国杰律师Logo注册商标。这意味着我市律师事务所更加注重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
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长期、稳定、规范发展的经营理念,此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对“国杰律师”及国杰律师的Logo进行商标注册,旨在使社会对“国杰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够更好地识别,增强“国杰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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