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外律师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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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摸清全市涉外律师队伍底数,及时了解掌握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进展情况,请按要求对截止2021年2月28日本市涉外律师人才数量进行统计,认真如实填写附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国律师(含取得内地、大陆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内地、大陆执业的港澳台居民),可计入涉外律师总数:(一)曾经独立或与他人共同办理过3件以上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且具有一定的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的;(二)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三)曾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
相关统计数据请填写《济南市涉外律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济南市律师协会综合服务部邮箱。
联系人:韩佳良
联系方式0531-81799073
邮箱:jinanlvxie1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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