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加重大疾病保险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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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全市律师保险工作正在进行,其中人身意外伤害加重大疾病保险是省协会从去年开始要求统一参保的险种。根据以往情况,该险种对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马航失联客机上的律师因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因而得到了很好地赔付。全省参加该险种的一些患重病律师,也因保险公司支付了大额医疗费而缓解了生活压力。为此,省协会强调,律师事务所都应当积极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加重大疾病保险,以保证律师的执业权益,减轻单位负担。

  律师行业作为我国法律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律师作为“法律人”,其工作没有周末、业余时间,甚至节假日,非常繁忙劳累。他们还经常出差,时常要面对险峻的局面,有时还会遭到人身攻击。因此,各律师事务所应当从关心关爱律师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高度,积极组织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加重大疾病险,以解除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确保律所工作的良性全面发展。

 

  济南市律师协会             

  二O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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