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律协《关于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的通知》(鲁律协[2017]6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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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律协《关于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借助互联网+推动山东律师事业发展,为律师和社会大众之间建立更加便捷的互动和联系渠道,拓展山东律师服务领域,服务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省律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前期作为试点,市律协于2016年9月22日转发了省律协《关于开展试点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并与山东智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合开展信息收集工作。通知一经发布,全市律所反响积极,纷纷报名加入该平台,表现出了全市行业的超前意识。 2017年2月6日,山东省律协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的通知》(鲁律协[2017]6号)。为响应省律协号召,请前期没有报名的律所及时整理、报送信息,前期已经报送过的律所如需补充信息,可将信息补充完整再次报送。请各律所下载并认真阅读省律协通知文件,按照省律协文件要求,于2月24日前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报市律协秘书处,由市律协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 系 人:张 琦(205室、年检考核期间在217东会议室)
联系电话:87028600
电子版发送邮箱:jinanlvxie107@126.com
济南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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