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破产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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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破产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济南市律师协会定于2017年4月15日(周六全天)举办《破产业务》培训班,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5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培训地点
济南市东郊饭店会议室(济南市解放路37号)
三、培训师资
主讲人:韩长印,我国著名破产法专家、博士生导师,以及我市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专家分别讲解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权益的保护、职工安置和土地处置等法律问题。
四、参加人员及报名方式
受场地限制,本次培训参加人员限定240人,以律所为单位通过QQ的方式小窗上报参加培训人数及姓名,报名截止时间额满为止(注: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一定按期前往)。
本次培训班由济南市律协举办,无需缴费,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一定按期前往,届时将进行签到考核。
联系人:徐芹
联系电话:0531-87028607

济南市律师协会
二O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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