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贯彻济组通字﹝2017﹞25号文件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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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号)要求,结合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和“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际,现拟开展各党支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写说明:
(一)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根据提示认真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
(二)独立党支部以党支部的名义上报信息,联合党支部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上报信息。
(三)涉及代码填写的内容请参照附件。
二、上报时间:
《党员信息采集表》请于8月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jinanlvxie107@126.com。
三、有关要求:
(一)党支部党员信息采集涉及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的录入,请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务必严肃对待,认真填写。
(二)请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准时上报《党员信息采集表》。
(三)因党员信息采集需层层上报,信息错误会影响后期工作的开展,请各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务必保证上报信息的准确性。
联系人:孙晓文 电话:87028600
附件一: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文件(济组通字〔2017〕25号)
附件二:党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三:学历代码
中共济南市律师协会党委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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