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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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招募工作的通知》以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全国律协等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人数和服务地区
根据《通知》要求,“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我省招募律师志愿者21人,济南市至少推荐3名候选人。律师志愿者服务地区涉及: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三、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1.宣传和动员(4月1日—4月10日)。各律所要大力宣传“1+1”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志愿者招募信息,动员本所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确保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2.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4月11日—4月20日)。律师志愿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由律所于4月20日前将志愿者报名表、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各一式三份)整理汇总后一同报至市律协综合服务部,市律协汇总后报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省律师协会上报省厅律管处审核后统一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1+1”项目办),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名单。
3.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6月1日)。经“1+1”项目办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市律协将组织进行体检。省厅律师工作处根据“1+1”项目办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项目办收到协议书后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4.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经“1+1”项目办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6月10日前,“1+1”项目办通知各市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律师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元。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300元。
3.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4.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5.省律协为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提供生活补助5万元,市律协及所属律所给予律师志愿者适当的生活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律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招募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律所要进一步健全“1+1”行动招募选拔机制,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进一步激发广大律师到中西部地区志愿服务的公益热情。在选拔中,按照招募条件进行遴选和资格审定,严把招募质量关,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的律师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
(三)认真做好信息审核。各律所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在推荐律师志愿者候选人时要为候选人出具推荐意见(纸质并加盖公章),推荐意见中要体现候选人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同时连续服务的律师志愿者另需服务地司法局出具服务期内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等证明材料。推荐意见随同报名表及有关证件材料一同报市律协会员服务部。
(四)积极沟通协调,保证招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律所要及时与市律协联系,加强沟通,保障信息通畅,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 系 人:刘馥萌
联系电话:0531-81799075
附件: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20年 4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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