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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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42号)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在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jxjy.jnhrss.gov.cn以下简称“市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参加2017年度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今年需在平台完成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的有效学习时间。学习完毕后,在平台打印证明,盖章生效。现就相关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1.登陆实行一人一号制,申请参评2017年度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表(附件2),填报完毕后,报市律协平台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统一导入信息后上线学习。
2.学习完毕后,在平台打印“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分别在证明盖章栏第一栏里盖本单位印章,第二栏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申报高级职称的第三栏里盖济南市人社局专技处印章。
3.公需科目学习完全免费,平台使用手册及相关需填报表格附后,请参加职称评审人员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表(附件2),填好信息后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于9月4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邮箱:jinanlvxie107@126.com,以便管理员尽快导入信息方便大家学习。
联系人:张琦、孙晓文 联系方式:0531-87028652
附件1:关于启用继续教育平台做好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导入表
附件3:注册流程说明
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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