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济南市律师工作暨庆祝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04
浏览量: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执业理念教育,积极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思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济南市律师工作暨庆祝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会议。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名称
济南市律师工作暨庆祝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会议
二、举办单位
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7日(周六)上午9:30
地点:龙奥大厦G401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我市执业30年以上的老律师代表。
五、会议议程
会议由吴德生副市长主持。
(一)奏唱国歌(9:30-9:35)
(二)律师集体宣誓(9:35-9:45)
1.领誓人: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潘杰
2.宣誓人:全体参会律师
(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陈其军宣读表扬通报(9:45-9:50)
(四)向执业30周年老律师代表颁发纪念章(9:50-10:00)
(五)代表发言(10:00-10:30)
1、市法院副院长;
2、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3、市公安局副局长;
4、山钢集团负责人;
5、市律师协会会长耿国玉。
每人发言5分钟左右。
(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通报济南市律师工作40年发展情况(10:30-11:00)
(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讲话(11:00-11:30)
六、有关要求
(一)全体律师必须按照要求参加会议,不得请假。
(二)会议当天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
(三)会议当天进入龙奥大厦时请出示律师执业证,说明参加济南市律师工作暨庆祝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会议即可。
(四)保持仪容整洁,统一穿着律师袍、领结,佩戴徽章出席。
各律所请填写参会人员《会议回执》(见附件)并于12月5日(周四)下午14:00前报市律协邮箱:jnlxpxb@126.com,联系人:徐芹、张广宇,电话:81799082。
附件:会议回执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4日
相关下载
-
文件大小: 30.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