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济南市老律师信息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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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老律师,市律师协会老律师工作委员会拟对全市老律师信息进行采集统计,建立济南市老律师信息库。老律师标准为:执业30年以上或已正式办理退休(离休)手续的专职律师。请各律所通知本所符合以上标准的律师填写《老律师个人信息表》(附件)并以律所为单位于11月15日之前将信息表发送到邮箱fangzhiwei1981@163.com。
联 系 人:方志伟(老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联系电话:18668965210(微信号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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