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律师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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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组织好2019年度全市律师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组织
市直律师事务所和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区司法局所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体检,由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章丘、长清、平阴、济阳、商河、莱芜、钢城司法局分别自行组织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体检。
二、体检机构
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的体检机构确定为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05号);章丘、长清、平阴、济阳、商河、莱芜、钢城司法局可在本辖区内自行确定体检机构。
三、体检费用
2017年1月1日前执业的律师,体检费用由市律师协会承担。本年度律师体检费用标准(附件3):男律师每人512.4元,女律师每人575.4元。 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行政人员和2017年1月1日(包括本日)后执业的律师,体检费用自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2、自费体检人员直接将费用交体检机构。
3、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市直律师事务所体检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区属律师事务所体检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逾期不再接收。
联 系 人: 关汉 电话:17853163901 韩佳良 电话:17853161576
电子邮箱:jnlxywzd@126.com
五、其他事项
市律协将根据各律所选定的体检机构及体检人数,安排体检日期,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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