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9年度律师、公证员、法医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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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规范,现就2019年度我市律师、公证员和法医技术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渠道
(一)凡在我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律师、公证员、法医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公司律师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符合律师、公证员、法医技术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三)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今年 12 月 31 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二、评审资格条件
(一)四级律师、公证员评审条件: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含函授、自考法律专业)毕业,获得律师、公证员执业证执业满一年。基本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律师、公证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办简单的律师业务或公证事项。(注: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律师系列可视同其具备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公证员系列可视同其具备四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因此,已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四级律师、公证员的其他任职资格,可不再进行四级评审。)
(二)三级律师、公证员评审条件:被执业律所、公证处聘用为四级律师、四级公证员四年以上。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律师、公证业务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律师、公证业务,能独立承办律师业务或公证事项,有组织指导四级律师、公证员及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三)法医师评审条件: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3年以上;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1年以上。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基本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完成常见案件法医类司法鉴定的能力。
(四)主检法医师评审条件: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任法医职务5年以上或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8年以上;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学历或学士学位,任法医师职务4年以上或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5年以上;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3年以上;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先进的司法鉴定技术。具有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法医类司法鉴定的能力。取得法医师资格以来,平均每年参与法医类司法鉴定五十例以上,或近三年年检案量达到全省同类型案件人均检案量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继续提升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水平,2019年度济南市职称申报进一步简化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9年度我市律师、公证员、法医技术系列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rsrc/进行注册并填报,也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凡未按本通知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职称申报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原件(A3纸型),须从系统中生成导出并正反面打印。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对应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3.现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申报初级的无须提交)。
4.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5.系统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2份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原件,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其证明文件的原件。其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7.《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上传任现职以来其他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申报初级的无须提交)
8.《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纸质原件。
9.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4纸型)纸质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0.破格申报职称的,须报送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纸质原件。
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需附目录。
(三)事业单位材料报送要求
各事业单位要填写《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及人员情况表》和《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正反面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申报材料报一起报送相应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存档备查。
四、各级部门单位审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对学历认证报告等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和网上申报数据进行一一比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审查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提交《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
(二)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对学历认证报告等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同时对照数据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账号。
(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及其他纸质资料,报送至主管部门。
(四)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及其他纸质资料,报送至评委会办事机构。
(五)市律师、公证、法医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以及需要完善和补充的,用人单位及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补充,逾期未提报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政策
(一)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律师系列可视同其具备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公证员系列可视同其具备四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
(二)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鲁人社字[2019]128号文件)规定,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经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即我市认定的“ABCD”类持有“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我市招聘引进的紧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高、中级职称资格人数可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的15%以内进行申报。
六、报送时间要求及其他
(一)受理报送时间
2019年9月17日至10月15日。
(二)材料报送地点
市律协监事长办公室(地址:历下区龙奥西路银丰财富广场B座11层)。
(三)联系方式
座机:81799080
QQ群:647507334(请各申报单位行政人员加入QQ群,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文件会不定时在群内发布)
联系人:陈雯雯 张启蒙
(四)评审费用
初级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评审费160元/人。
济南市律师、公证、法医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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