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济南市征收与拆迁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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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我市征收与拆迁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土地征收拆迁工作,依法保障各征迁主体的合法权益,市律协决定建立济南市征收与拆迁律师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参加征收与拆迁律师人才申报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港、澳、台地区除外),并具有3年以上征收与拆迁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三)以征收与拆迁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在某一个或多个业务领域具有突出表现,以下条件须至少满足1项:
1、作为主办律师多次为政府拆迁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2、作为主办律师为拆迁业主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3、擅长做行政诉讼代理业务
4、经常参与信访听证,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纠纷等业务,擅常开展群众调解工作。
(四)执业以来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本通知下发前已入选八届市律协征收与拆迁业务委员会的律师,一律参加我市征收与拆迁律师人才申报。
二、 入库程序
符合条件的律师以律所为单位务必于2019年9月11日前向市律师协会申报(纸质版申报表和信息汇总表,加盖律所公章后交至律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及时申报符合条件的律师。市律师协会将会同市司法局对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60人左右作为首批征收与拆迁律师人才初步人选纳入人才库。
申报联系人:韩佳良 0531-81799079 18660195061
申报邮箱:970438008@qq.com
附件:1.济南市征收与拆迁律师人才申请表
2.济南市征收与拆迁人才申报信息汇总表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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