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于律师 惠及予律师——第八届市律协财务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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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律师、惠及予律师”。市律协设立并要求财务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既是市律协对财务制度的依法完善,也是高度透明的作风体现。

7月27日上午,第八届市律协财务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齐聚协会党员活动室,共商委员会工作发展。市律协秘书长孙志磊出席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王俊杰主持,市律协监事会副监事长唐兴振列席会议。

孙志磊强调了市律协设立财务工作委员会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指出委员会应积极细化分工,深入进行调研,做好换届后的财务工作衔接。
唐兴振提出,委员会在市律协费用支出方面应侧重对年轻律师的扶持,让年轻律师、本土律师成为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者中的中流砥柱。

王俊杰会上通报了市律协财务收支状况,阐述了委员会的工作原则、职责,委员们在会上讨论通过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分配和部署方案。为提高履职能力,王俊杰对各委员提出了业务学习的具体要求,强调和贯彻市律协收费“取之于律师、惠及予律师”的基本原则,下一步将结合调研情况及市局、律协领导的要求,坚持集中财力办好事的原则,为市律协更好的为全体律师“当好家、服好务”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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