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第四、第五期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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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接省律协通知,为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申请人员更好的适应工作要求,定于2019年5、6月举办全省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第四期(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报到时间5月26日下午14:00-18:00;第五期(6月2日至6月6日),报到时间6月1日下午14:00-18:00。晚于报到时间到达的按迟到扣考勤分。
培训地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报到地点:学院东苑宾馆大堂(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二、培训对象
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经受理机关初审并同意参加培训的人员。
2019年第二、第三期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请于5月31日下午14:00到培训班参加补考,补考不另交纳费用。
三、培训内容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技能等。
四、成绩评定
培训班进行日常考勤,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培训成绩采取日常考勤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缺勤分从考试成绩中扣除。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需补考,考试作弊者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2475元/人(含培训费及食宿费),由承办单位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收取。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学习材料。
(二)学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学院考勤制度,请安排好本单位工作。
(三)培训住宿为双人标准间。
联系人: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部 任晓梅、刘洋
联系电话:0531-82923275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杨强(18560631999)
附件:1.第四期(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培训人员名单
2.第五期(6月2日至6月6日)培训人员名单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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