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名律师参加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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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下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邀请律师代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参加。耿国玉、王玉亮、高建军、徐东可、王国良律师参加了本次立法研讨。

  在此次研讨会上,5位律师对《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篇章结构、条文内容进行了认真、系统的梳理,重点围就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否可以包括轨道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和线路运营权是否可以转让出租及质押、社会投资主体的产权及收益、如何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市人大领导对我市律师提出的修改意见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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