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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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张军部长讲话精神,强化律师事务所的主体责任,提高律所管理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十九大召开前的各项安保维稳工作,经市律协党委研究决定,于10月14日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通知如下:
一、 会议名称及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名称: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
会议时间:10月14日(本周六)上午9:30-11:30。
会议地点:舜耕山庄舜耕会堂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济南市律师协会党委成员(8人):
周 瑛 霍建平 周焕田 宋洪昌 耿国玉 盛连武 李 伟 潘 杰
济南市全体律师事务所主任(360人)
三、 会议议题。
会议由霍建平会长主持。
(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作表态发言;
(二)市律协党委书记周瑛讲话。
四、会议保障。
会场地址:

公交出行方式1:乘坐110路/K110路、152路/K152路、28路/K28路、34路/K34路、39路/K39路公交车于会展中心站下车。
公交出行方式2:乘坐85路/K85路、K169路公交车于千佛山南路千佛山西路站下车。
五、会议纪律。
为确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向参会人员强调会议纪律如下:
1、本次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事由不能参会,需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霍建平会长请假,获得批准后安排本律所副主任或其他领导代为参会;
2、参会人员需提前一刻钟到达会场,进入会场前确认完成签到。
3、会议期间将手机关机或保持静音,进入会场后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会场内严禁吸烟。
4、服从会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入场、退场。
济南市律协秘书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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