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及其相关纠纷适用探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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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由济南市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盈科(济南︱青岛)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及其相关纠纷适用探讨》培训班定于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举办,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28日全天。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签到时间:08:30 舜耕会堂报告厅门口)

  二、培训地点

  舜耕山庄舜耕会堂报告厅(舜耕路28号)。

 

 

  三、培训师资

  主讲人:王林清,现任最高人民法院二级法官,理论与实务交叉研究型专家,商法学博士。全国政法系统首个金融学、经济学双博士后,兼任北京大学硕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2016年荣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著有《公司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释解》《公司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等书籍。

  四、课程提纲:

  1、审判角度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

  2、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实务;

  3、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相关纠纷的适用探讨;

  4、实务中的审判思路和规范适用。

  五、参加人员及报名方式

  受场地限制,本次培训参加人员限定600人,以律所为单位通过QQ群的方式上报参加培训人数及姓名,报名截止时间额满为止。(注: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一定按期前往)。

  本次培训班由济南市律协主办、北京市盈科(济南︱青岛)律师事务所协办,无需缴费,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一定按期前往,届时将进行签到考核。

  联系人:徐芹

  联系电话:0531-87028607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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