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榜样的力量-向王广仁律师学习活动”专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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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济南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向王广仁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更好的宣传王广仁律师的先进事迹,在全行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市律协决定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设“榜样的力量-向王广仁律师学习活动”专栏,主要刊登王广仁同志先进事迹和各律师事务所学习情况。欢迎各位律师积极投稿,通过撰写回忆录、散文、诗歌等形式,宣传王广仁律师的先进事迹、学习王广仁同志的敬业精神。各律师事务所也应将此次学习活动当做一次引导本所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塑造高尚的职业品格、追求卓越的人生境界的专题教育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以及所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等学习教育成果各律所要及时汇总并报送市律协,市律协在活动专栏上一并宣传。

  来稿请以:“作者+单位+题目”的主题形式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宣传培训部邮箱:jnlxxcb@126.com;

  联 系 人:徐芹 张广宇

  联系电话:81799082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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