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业务委员召开法律文书起草小组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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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法律文本,充分发挥法律文本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引作用,济南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拟制定刑事诉讼中律师可能使用到的法律文本蓝本,供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时参考。2015年9月19日刑事业务委员会召集部分委员在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组建成立了文本起草小组。
会议详细梳理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在接受委托前、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代理被害人等各阶段所包含的法律文本,小组成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就委托合同、风险告知书、会见笔录、取保候审申请书、召开庭前会议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举报信、调取证据申请书、民事赔偿协议、刑事和解协议、谅解协议、庭审笔录、辩护词等等法律文本可能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会议明确了刑事案件法律文本起草工作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对刑事案件法律文本进行分类,由起草小组成员分组认领,任务具体到人,力争尽早出台格式文本,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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