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名律师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

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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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日,省政府从“山东省法律专家库”中择优选出了15人聘任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其中,7人为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人为律师。我市霍建平、耿国玉、李连祥、王爱、王建平5名律师成功受聘。

  7月29日上午,省政府举行聘任仪式,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为15名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并指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为人民服务的需要,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郭省长对省政府法律顾问寄予了殷切希望,并对受聘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尽职尽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用法治思维发现和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协助政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二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于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敢于说不,真正做到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三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多做研究,多提良策。郭省长同时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工作,尊重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此次聘任的15名顾问,专业和研究方向涉及宪法、行政学、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等多个方面,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聘期为2年,期满可以续聘。受聘法律顾问将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政府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国内外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省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诉讼、仲裁及其他工作事项等六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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