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积极为全市民族村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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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市民族村(社区)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服务”是今年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的15件实事之一。市司法局立足法律服务职能,加强与市民族宗教局沟通,选派组织优秀律师,积极为全市民族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选派以少数民族律师为主的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在全市范围内选拔26名优秀少数民族律师组成少数民族律师团,通过结对帮扶、发放律师服务卡、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流动人口等方式为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服务。选聘38名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市44个民族村(社区)“结对子”,担任法律顾问。印发24400张便民法律服务卡,涵盖法律顾问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证号、联系电话、便民服务热线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指导和规范各民族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制订完善规章制度,帮助起草法律文书,积极帮助全市具备条件的民族村(社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提升服务功能,努力把“两室”建成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沿阵地。目前,民族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已陆续投入使用。

  三是与市民族宗教局通力合作。加强与市民族宗教局的沟通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9月26日市司法局与市民族宗教局召开少数民族律师团成立大会。会后,立即组织少数民族律师团团长、副团长,市司法局和市民族宗教局的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商讨具体帮扶事宜。10月13日在商河县召开为民族村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配合与协作,努力形成为民族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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