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律师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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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律师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着力建设完备的律师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和违法违纪执业惩戒机制,优化和改进律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济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济南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组织律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和法治教育,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继续推进律师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
2、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巩固党的组织和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机制。对全体律师党员进行一次党规党纪培训。
3、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对青年律师的业务帮扶、执业保障、交流提高和成长激励机制,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成才提供保障和帮助。
4、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业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律师教育培训、规范执业、执业监督、违法惩戒、信用公开、先锋创建等长效机制,通过年度检查考核、案卷质量评查等形式,引导律师依法规范执业,促进律师行风进一步好转。
5、加强对“两公”律师工作的调研、指导和推广。在加强对社会律师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经验,进一步理顺公职、公司律师管理机制,不断壮大公职、公司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6、不断提升律师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律师特别是民主党派律师的教育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质量,拓宽参政议政的渠道,积极发挥律师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
二、引导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
7、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帮助各类服务对象了解改革的法律、政策依据,防范法律风险,做好深化改革中的法律服务工作。
8、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2015年经济工作部署,积极为政府、企业、区域开发、工程项目建设等担任法律顾问,保障我市重点经济项目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9、继续做好法律帮扶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工作。加强对律师帮扶国有困难企业工作调研和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分类帮扶,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0、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动在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做好在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教育培训。积极参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1、做好民生法律服务工作。在充分发挥妇女维权、环卫工人、农民工、少数民族等法律服务团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挥专项法律服务团作用的有效方式,为特殊群体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2、深入推进律师参与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和指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调处和参加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鼓励律师更多运用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
13、加强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资深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律师更加关注公益、关注民生、关注法律援助。继续选派优秀律师赴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三、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
14、建立政法部门协调沟通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试行)》、《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职业交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教育培训、信息交流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良性互动。
15、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配合相关部门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取缔私设办公场所、“黑律师”等非法执业活动,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16、继续邀请省、市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律师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的广泛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问题。
四、完善律师违规违法惩戒制度
17、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修订出台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18、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修订完善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规程》和《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执业监管,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处理、报告和回复等工作流程。
19、健全完善不良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有关信息公布在市律协网站上,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优化和改进律师管理工作
20、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鼓励、支持、帮助律师协会不断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
21、加大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督导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推动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层次、管理制度、治理结构、发展模式和分配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革新优化。
22、加强律师三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关于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规定》,明确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管、资质管理、投诉查处等方面的职责;研究制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考评标准和考评细则;积极推动“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向基层延伸。
23、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敏感法律事务的指导协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意见》和《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法律事务的应对处置办法》,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4、规范行政许可和资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律师法》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网络运行系统的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确保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实时性与连续性。
25、继续做好年度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按照考核程序做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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