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总结派遣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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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表彰暨2015年派遣培训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张秀夫,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副理事长刘长琨、秦怀保等领导同志莅临会议。我市2015年度、2014年度志愿律师参加了会议。

  顾秀莲原副委员长充分肯定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取得的成绩。她指出,“1+1”行动经过六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已经成为著名的公益品牌。她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围绕服务“四个全面”,深入实施“1+1”行动,切实解决西部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难题,解决当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赵大程副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1+1”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在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的广泛覆盖,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坚持讲质量、讲品质、讲规范、讲标准,创新方法,细化标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大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工作制度化、办理案件标准化的“三化”建设,努力把法律援助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抓住推动“1+1”行动深入开展的关键环节,开拓进取,务实创新,进一步发挥优势,弥补不足,推动“1+1”行动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业绩。

  我市律师王凯作为2015年度“1+1”志愿律师团团长,代表全国参加“1+1”行动的171名志愿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手中接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旗帜,并代表所有参加行动的志愿者宣誓。

  会议总结了2014年度“1+1”行动工作情况,部署了2015年度“1+1”行动工作任务,表彰了2014年度“1+1”行动优秀志愿者和先进单位。我市2014年度4名法律援助律师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朱俊营、山东枫桥律师事务所李安营、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格彬和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郑继强全部获得“‘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

  我市积极相应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号召,已连续7年7批次向全国无律师县(区)派驻“1+1援助律师”20名。援助律师在服务地扎实工作、无私奉献,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受到了团中央、司法部的表彰,为我市律师赢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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