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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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和《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已经通过,现予公布实施。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在我市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的,一律进行面试考核。

  附件1:《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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