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 “法律服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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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法律服务提升年”活动,推动全市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按照市局的总体要求,引导和推动全市律师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服务措施,为开启省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奉献,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强化律师教育培训,加强高端业务培训,重视青年律师的培训培养工作;加强律师职称评定工作,完善律师职称评定工作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律师的学识和业务能力,促进全市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继续深化“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律师法律服务团工作,切实发挥律师在省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建立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法律服务协作机制,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拓展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组织引导律师大力拓展刑事、民商事业务领域,积极拓展知识产权、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利用、新能源建设、涉外等业务领域,积极服务工业园区建设、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村居,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三)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律师档案管理,促进规范执业;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为广大律师做好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县级律师管理工作,完善市、县两级律师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确保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开展律师代理案件质量评查和执业考评工作,强化执业监管力度,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四)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形象。开展民生法律服务维权行动和公益性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好评先树优和表彰宣传工作,努力发现、挖掘、培育律师工作亮点,多方面树立和宣传律师行业先进典型,提升律师行业信誉。引导律师依法执业,依法维权,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对外交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市律师协会和律师行业,增进了解,增加共识;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仲裁委等单位的交流合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与良性互动。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建设为契机,搭建工业园区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律师担任各大工业园区的法律顾问,为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优化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二)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加强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沟通,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措施,增强中小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组织律师进基层、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等活动。引导律师延伸法律服务参与社会建设新触角,为村居自治、村庄整合、农房改造、土地流转、旧村改造等重大工作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降低法律风险。
(四)积极开展公益活动。认真贯彻《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组织资深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专家门诊”活动;继续积极响应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号召,做好“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工作;继续发挥律师希望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律师开展无依儿童帮扶活动;继续组织律师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
(五)成立三个改善民生法律服务团。针对妇女儿童,归国华侨、侨眷,环卫工人等特殊群体,成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侨务维权法律服务团”和“环卫工人维权法律服务团”,着力引领律师服务保障民生。 (六)成立济南市律师调解中心。在市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深入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鼓励引导律师更多采用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法律服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巡视员、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栗端常任组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霍建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李爱民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这项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强化措施,严格考核。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考核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三)推广典型,扩大效果。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注重培养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迅速开展。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先进个人,扩大活动效果,提升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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