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成功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7-10-17

浏览量:

  2017年10月14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培训活动在济南报业大厦举办,本次培训邀请了前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合同法》等系列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和部分条款的执笔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继平律师作主讲嘉宾,此次培训深受业界人士的关注,全市400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雷继平律师对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深刻解读,就涉及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等作了深入分析与讲解。《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带来了大量的制度创新,它的出台不仅能解决诸多实务性问题,还对今后规范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指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大家纷纷表示,参加此次培训受益匪浅。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