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律师人身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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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鲁律协【2013】28号)精神,我市律师本着自愿原则参保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保险。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将所选方案及投保人员名单(电子版)报济南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晓雯 联系电话:87028630电子邮箱:jnlxcwb@126.com
附件: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http://www.sdlawyer.org.cn/007/003/20131210657447.htm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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