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刑事辩护业务高端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19

浏览量:

  一、培训时间

  2014年3月1日(周六)全天。

  二、培训地点

  山东律师学院礼堂(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内)。

  三、培训内容

  8:30—11:30 《刑事辩护的几个前沿问题》

  主讲人: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3:30—16:3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庭前会议》

  主讲人:戴长林,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四、承办单位

  本次培训由省律师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山东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联盟联合主办,由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

  五、注意事项

  1、为便于组织安排,请有意参加的律师在“山东律师网”的“报名入口”栏直接点击报名,报名日期截止2月24日17:00。

  2、全省律师自愿报名参加,不交培训费。

  3、济南地区的律师通过济南市律师协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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