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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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律师协会2014年总体工作思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个围绕”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引导广大律师加强规范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形象,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争当先锋、走在前列,实现全市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开展法律帮扶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和推进省会城市群建设

  1、继续开展法律帮扶市属国有困难企业。把法律帮扶市属国有困难企业作为一件行业大事,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工程,在去年调研、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跟进措施,积极为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破产重组、改制、资产处置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市属国有困难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积极服务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力争上半年召开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范围内的七市律师协会联席会和法律服务论坛,制定工作规则和服务措施,为省会城市群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14年为民办15件实事要求,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全市民族村(社区)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服务。积极引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全年不低于6000件。

  二、围绕增强我市律师在全省的话语权,力争在省律师协会换届中谋取更多席位

  4、争取更多律师担任省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针对我市律师在省律协任职数量偏少、与省会城市的地位不符的现状,利用省律师协会换届的机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在省律师协会的换届中我市有更多律师担任理事、常务理事。

  5、争取更多律师进入省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组织发动全市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省律师协会的组织架构,积极向省律师协会推荐,争取更多律师担任省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围绕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引导律师进一步拓展非诉讼业务

  6、引导律师拓展非诉讼业务。利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省政府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畴、省律协出台《山东省律师行业非诉讼业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有利契机,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外出学习交流等方式,拓宽律师视野,拓展非诉讼业务市场,力争2014年我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办理非诉讼业务的数量、收费比2013年翻番。

  7、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组建济南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积极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引导优秀律师担任其法律顾问。通过协会网站发布一些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信息,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搭建平台。

  8、推动律师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推动律师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引导律师担任学校法制校长。

  四、围绕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优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9、建立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机制。在去年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尽快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在教育培训、辩论对抗赛、信息交流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良性互动,推动建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和谐氛围。

  10、推动尽快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政策措施。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尽快出台《关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在审查起诉程序中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

  11、邀请省、市领导视察律师工作。邀请省、市领导视察律师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律师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问题。

  五、围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12、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实现“两个覆盖”,即党对律师工作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强化“两个提升”,即提升律师党建工作的经常性、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破解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模式。

  13、认真做好党员律师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利用信息化平台,强化动态管理,实现具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成立独立党支部,对联合党支部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的原则重新划分。

  14、组织开展优秀党员律师进党校学习。组织开展律师进党校学习,有计划、分批次、分层次地组织党员律师到中央、省、市党校学习,今年拟选派第一批党支部书记及优秀党员律师到中央党校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当前政策形势,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15、组织党员律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七一前夕表彰优秀党员律师,并组织到革命圣地接受教育。

  六、围绕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16、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坚持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工作,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17、继续做好学习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实习人员管理工作,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编制《实习人员管理手册》,确保向律师业输送合格人才。坚持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常抓不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18、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管理作用,强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坚持质量立所、管理强所、文化育所、人才兴所,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本所发展的路子。

  19、加强行业监管。把加强行业监管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处罚,一手抓激励,对于违法违纪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处罚,突出监督职能;对于优秀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大力表彰,突出激励职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强。

  20、加强律师行风建设。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加强全省律师业行风建设的意见》,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业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1、建立律师信用体系。探索建立律师信用管理体系,发挥好信用在律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尽快完成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用采集工作,研究制定律师信用公开办法,探索建立律师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七、围绕提升专业水平,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22、提升教育培训水平。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围绕提高律师服务市属国有困难企业水平、办理高端业务能力,开展企业改制、破产重组、非诉讼等领域的业务培训。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探索适合济南律师业发展的教育培训模式。

  23、选拔推荐律师参加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工程。继续选拔组织好我市律师赴美国、澳大利亚的培训工作。

  24、开展好青年律师培训工作。加大青年律师培训力度,推出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青年律师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理想信念、礼仪、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25、认真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着眼于提高律师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好优秀业务论文评选活动,力争推出一批有理论价值、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论文。

  26、及早出版发行典型案例。在前期编辑、整理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力争第一季度出版发行。

  八、围绕提升行业形象,认真组织开展交流评优活动

  27、组织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指导3名“1+1”法律援助律师在西藏、贵州的法律援助工作和1名律师在高唐的挂职工作,并做好2014年的选拔工作。

  28、组织开展好新疆、四川律师学习交流活动。落实全国律协“百千千”工程,认真做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川律师来我市学习交流工作。

  29、组织开展好慈心一日捐活动。广泛动员全市律师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积极向社会奉献爱心,

  30、塑造行业形象。重视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宣传规律,掌握好宣传时机,充分利用工作创新、公益活动、表彰奖励等重大节点做好宣传工作。根据为我所需的原则,在关键时点上主动发声,年内发布济南律师社会责任履行报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合作,加强宣传策划,关注社情舆论,做好不利舆论的应对处置工作,树立好济南律师的行业形象。

  31、打造济南律师先锋品牌。将创先锋作为济南律师的品牌,开展好先锋律师、先锋律师事务所的评选、创建、宣传、表彰工作,争取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实行淘汰和动态管理,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氛围,推动全市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围绕彰显“律师之家”作用,认真做好服务会员工作

  32、关心律师身心健康。继续组织开展律师体检,建立律师健康档案,保障律师身心健康。在去年参保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再为律师参保重大疾病险。

  33、开展执业保险工作。继续为广大律师参保执业保险,扩大覆盖面,确保全员参保。探索建立与律师执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机制。

  34、积极救助困难律师。发挥好协会慈善工作站的救助作用,关心、帮助因患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生活困难的律师。扩大救助渠道,积极向省律师协会、济南慈善总会申请我市生活困难律师。

  35、集中看望慰问老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及其家属。发扬尊老爱幼、支持公益的优良传统,利用春节节点,集中看望慰问我市德高望重的老律师、热心公益的法律援助律师及其家属。

  36、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律师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行业交流。组织协会篮球队、足球队与其他单位开展友谊赛。

  十、围绕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37、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和谐、规范、尽责、奋进”的要求,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党委会、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特别是建立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38、加强秘书处建设。研究制定秘书处部门设置方案,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

  39、改革会费管理。坚持“取之于律师、用之于律师”的原则,认真做好会费管理、使用。探索改进区县律师会费管理,搞好调研论证,借鉴其他地方做法,探索在律师较多、条件成熟的区设立协会工作站,在人数较少、条件不成熟的区县实行会费由协会代管、费用来协会报销。

  40、改善协会办公环境。综合考虑律师业发展需要、协会财力水平等因素,把改善协会办公环境纳入全市律师业战略发展规划,找寻适应全市律师业发展、代表全市律师形象的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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