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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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指示,举全国司法行政之力,加大“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解决力度。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4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做出部署。为做好我市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志愿律师人数

  我省2014年应招募律师志愿者17人,按照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要求,我市至少推荐2名候选人。

  二、律师志愿者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敬业,善与人沟通;

  4、无酗酒、嗜毒等不良习惯,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8-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律师志愿者待遇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

  3、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500元。

  4、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每人每年1万元。

  5、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政策待遇。

  6、市律师协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生活补助。

  各律师事务所请于4月16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晓雯 联系电话:0531-87028630

  电子邮箱:jnlxcwb@126.com

  附件:“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名表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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