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公司及融资租赁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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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市律协定于4月12日(本周六)在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舜耕路40号)礼堂(进校门后左拐即是)举办“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及“公司法修改暨公司法解释”业务培训。现将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4月12日上午9:00-12:00

  授课题目:融资租赁司法解释

  主讲人:李志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法学博士,直接参与最高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起草论证工作,《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的撰稿人、通稿人;还参与过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等审判业务指导书籍的撰写工作;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上市审判参考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2、4月12日下午1:30-5:00

  授课题目:公司法修改暨公司法司法解释1-4

  主讲人:杜军,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清华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执笔人,参与起草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目前正在执笔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参与公司法解释三的起草。出版专著1部,参与或合著著作多部,发表论文多篇。

  请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于4月11日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李晴,联系电话:87028607,邮箱:jnlxpxb@126.com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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