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7
浏览量:
各律师事务所: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济南市律师协会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业务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王艳芳法官讲解新《商标法》的相关内容。培训时间:4月25日上午8:45-11:45,培训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此次培训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需凭听课证入场,协会将统一发放听课证。培训会场较大,可容纳七八百人,希望广大律师积极报名参加,于4月23日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从4月21日起到协会领取听课证。
联系人:李晴,联系电话:87028607,邮箱:jnlxpxb@126.com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4年4月16日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