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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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济南市律师协会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业务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王艳芳法官讲解新《商标法》的相关内容。培训时间:4月25日上午8:45-11:45,培训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此次培训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需凭听课证入场,协会将统一发放听课证。培训会场较大,可容纳七八百人,希望广大律师积极报名参加,于4月23日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从4月21日起到协会领取听课证。

  联系人:李晴,联系电话:87028607,邮箱:jnlxpxb@126.com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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